關于《統計證》換發新證的通知
來源:廈門市統計局信息網 發布時間:2008-08-01 09:07:58
各有關統計人員:
根據國家統計局《統計從業資格認定辦法》的規定,持有福建省統計局頒發的《統計證》的有關人員,應換發新的《統計從業資格證書》。
按照福建省統計局的工作安排,經廈門市統計局研究決定,于2008年7月9日至8月6日(工作日)為未換證統計人員辦理換證手續,請有關人員及時前往各區統計局辦理換證申請,逾期原證書作廢。
各區統計局聯系電話及換證地點
單位名稱 聯系電話 地 址
思明區統計局 2119248、2119548 廈禾路建設大廈2014室
湖里區統計局 5722591 枋湖南路161號區政府6樓637室
集美區統計局 6290427 集美區政府行政辦公樓2樓212室
海滄區統計局 6050175 海滄濱湖北路行政中心1號樓1層1116室
同安區統計局 7022920 同安區政府4樓發改局統計科
翔安區統計局 7889393 翔安區政府大院2號樓404室
廈門市統計局
二○○八年七月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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