群眾舉報槍爆違法犯罪線索最高獎勵10000元
來源:廈門網 發布時間:2019-05-23 10:02:17
廈門網訊 (記者沈偉彬 通訊員廈公宣) “槍爆問題無小事”。槍爆物品管控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,關系到社會公共安全和秩序穩定。2018年2月,經市政府批準,廈門警方聯合市委宣傳部、市綜治辦、市中級人民法院、市人民檢察院、市網信辦等21個部門,成立了全市打擊整治槍支爆炸物品違法犯罪聯席會議制度,并部署自2018年2月起至2019年底,在全市范圍內持續開展打擊整治槍爆違法犯罪專項行動。
自專項行動部署開展以來,在市打擊整治槍支爆炸物品違法犯罪聯席會議統一組織領導下,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全力做好打擊整治工作,不斷完善打防管控聯動機制,有效構建了源頭治理、綜合治理、系統治理的工作格局,迅速掀起了對槍爆違法犯罪的雷霆攻勢。
期間,各部門重點突出“緝槍、治爆、凈網”三條主線,打擊范圍覆蓋了從網絡空間到現實社會,從生產領域到使用終端,從槍爆成品到制造原材料,實現了對槍爆物品違法犯罪全方位、全要素、全環節聯動打防管控。
據統計,截至目前,全市共破獲涉槍、涉爆案件69起(其中刑事案件21起,治安案件48起);采取刑事強制措施23人,治安處罰29人;繳獲各類槍支130余支,仿真槍9900余支,管制刀具8500余把,各類子彈(含塑料彈)54000余發等。
據介紹,下一步,廈門警方將在鞏固2018年打擊整治槍爆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成效基礎上,積極聯合相關部門,采取“精準嚴厲打擊、集中清查收繳、販運渠道查緝、網上清理整治、重點地區整治、重點領域整治”等六項舉措,進一步整治涉槍涉爆突出性、源頭性問題,不斷擴大行動戰果,消除安全隱患,確保群眾獲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更加充實、更有保障、更可持續。
在此,警方正告那些非法持有、私藏槍爆物品的人員,立即主動投案自首并上交非法持有、私藏的槍爆物品,警方將依法從輕、減輕或者免除處罰;對拒不交出非法槍爆物品的,將依法嚴厲打擊懲處。
值得一提的是,為鼓勵廣大群眾揭發檢舉涉槍涉爆違法犯罪行為,有效防范和減少槍爆案件、事故的發生,廈門警方已正式出臺了《廈門市公安局群眾舉報涉槍涉爆違法犯罪線索獎勵辦法》,對協助警方打擊涉槍涉爆違法犯罪的有功人員進行獎勵,最高可獎勵金額10000元。
案例:因歸鄉隨意丟棄子彈,湖里警方遠赴安徽抓捕
2019年4月8日,湖里警方遠赴安徽阜陽,成功將涉嫌非法持有、私藏槍支、彈藥的犯罪嫌疑人楊某輝(男,51歲,安徽阜陽人)抓獲。
4月6日晚,我市警方先后接到群眾報警稱,在呂嶺路某公交站、蓮岳路某公交站附近發現多枚制式子彈。我市警方高度重視,由湖里警方成立專案組開展調查。通過走訪調查和視頻延伸,專案組發現楊某輝有重大嫌疑。經過進一步調查,民警發現楊某輝已離開廈門返回安徽阜陽老家。獲得這一線索后,專案組民警連夜趕赴安徽阜陽,并在當地警方的協助下,于4月8日將嫌疑人楊某輝抓捕歸案。
經查,犯罪嫌疑人楊某輝于2018年9月份,在整理朋友遺物時發現二十余發軍用制式子彈,遂將子彈全部帶回暫住處內私藏持有。因要歸鄉緣故,其于2019年4月5日晚間攜帶子彈外出,并將所持有的子彈隨意丟棄。目前,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拘,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。
【涉槍涉爆違法犯罪線索范圍】
根據《廈門市公安局群眾舉報涉槍涉爆違法犯罪線索獎勵辦法》規定,公民以電話、書面或其他形式舉報以下違法犯罪線索,并經查證屬實的,予以獎勵:
(一)利用槍支彈藥、爆炸物品實施殺人、強奸、綁架、搶劫、故意傷害等犯罪活動的;
(二)盜竊、搶劫、搶奪槍支彈藥、爆炸物品的;
(三)非法制造、買賣、運輸、郵寄、攜帶、儲存、使用、持有、私藏槍支彈藥、爆炸物品的;
(四)經依法許可從事爆炸物品生產、銷售、運輸、儲存、使用單位和槍支彈藥制造、配售單位違法制造、生產、銷售、運輸、儲存、使用槍支彈藥、爆炸物品的;
(五)非法生產、運輸煙花爆竹的;
(六)法律、法規規定的其他涉槍涉爆違法犯罪活動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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